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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/04/14 太陽能申請流程全攻略|從送件到併網售電一步步教你懂

 

  太陽能申請流程

 

台電縣市政府能源局施工與驗收 流程約需 6-12 個月,時間會依案場條件與政府審核時程有所不同~

1. 太陽能申請準備」→、「2. 太陽能送件流程」→「3. 建置流程」→「4. 台電驗收」→「5. 開始售電」

 

1.太陽能申請流程前應做準備

 

評估環境是否符合法規 (專員前往評估,初步的規畫圖及租金試算)

 

★ 無加蓋鐵皮之合法屋頂

★ 無高樓大廈或其他建物遮陰

★ 屋頂結構安全

 

✅ 與客戶簽約公證後,協助準備並收取申請文件。 

✅ 進行細部設計(發電效能評估、設備選擇、結構規劃)。


 

2.太陽能送件流程

 

簽好合約後,再來就是一系列的申請流程了!太陽能送件流程分別會接觸到地方政府、能源局以及台電,

以下分別介紹:

 

 

 

★ 台電申請併聯審查 (1.5個月)

★ 能源局申請備案 (1.5個月)

★ 當地政府申請雜/建照

★ 台電購售電契約(1~2個月)

 

 

向台電申請併聯審查,取得併審意見書

將多個電力項目一起進行綜合評估,以確保系統的協調運作和安全性。

 

向能源局申請備案,取得同意備案文件

與台電協商完後,須向能源局申請備案,同意並完成備案手續,確保該計劃或文件符合相關規範和要求。

 

向當地政府建管處申請雜/建照

若符合內政部營建署的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,是不需要申請雜照的,但須在此階段向地方政府建管處申請免雜照,並取得免雜照文件。

 

台電購售電契約

此階段「太陽能光電自發自用」與「太陽能躉售給台電」兩個不同方式有不同的申請流程以及法律規範,

以下分述之:

 a. 業主自發自用的

此階段就不需與台電簽約,但依據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第十條,必須於備案同意的一年內完成與台電的併網,並向主管機關申請設備登記。 

 b. 要以躉購方式售電給台電

須依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第九條,在二個月內與台電辦理躉購簽約,若未在兩個月內與台電簽約者,能源局的同意備案文件會失去效力,且一年內將不得再用同一場址申請備案喔! 

另外依據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第十條,必須在與台電簽約一年內完成併網,並向主管機關申請設備登記,才算成功完成此一階段的申請喔。


3.申請通過,開始太陽能建置流程

 

台電與能源局的太陽能送件流程後,接下來就是太陽能系統建置流程了!

 

 
★ 安裝太陽能發電裝置(工程部進行施工)

 

已核准並正式記錄了工程計劃,確認其符合相關規範與要求。


4.台電驗收與併網測試

 

完成太陽能建置後,需與台電和地方政府進行相關驗收!

 

★ 竣工台電掛表 (1.5個月)

★ 台電表租合約 (1.5個月)

★ 試運轉函 (1.5個月)

★ 設備登記 (1.5個月)

 

向能源局申請備案,拿到同意備案文件

此一階段會進行併聯試運轉,相關設備也會進行查核,對於併聯試運轉會有專家訪查。 併聯試運轉完成後就可以向能源局進行設備登記,除了書面資料審查以外,能源局會派專家現場查驗,並且核發設備登記文件,到此一步驟為止,太陽能申請流程中與能源局相關的部分全部結束。


5.正式售電

 

 

★ 開始售電 (與台電簽約一次為20年)

太陽能發電系統完成安裝和驗收後,正式開始向電網供電並進行電力銷售。

 

台電開始躉購,享受太陽能發電效益

現場查驗並核發設備登記文件後,太陽能設備就可以開始運轉啦! 

但並不是開始運轉就好,太陽能設備是有損壞的機率的,因此需要定時檢查、維修。